讓我們舉個例吧!—— Peter Boersama 舉例:個別原則 且看這個原則如何和“用戶體驗”相關
信息架構 一個例子:大信息架構(Big IA),淺信息架構(shallow IA),shoulder IA
T-模型
誰是用戶體驗的設計者?
- 圖形設計者是用戶體驗人員或是交互設計者?
- 文案撰寫者(copy writer)是不是用戶體驗設計者呢?那么工程師呢?
- 工業(yè)設計者是不用戶體驗設計者呢?
- 為什么用戶體驗設計者主張“大分類”( the "Big" label)?——將“用戶體驗”相關領域放到“交互設計”(IXD)之下,而不是與交互設計(邏輯上)并列。
- 用戶體驗設計者需要擁有其他領域的從業(yè)人員所沒有的特殊技能嗎?
- (如果需要有特殊技能)那么這個技能是什么呢?它與深層次的主題(deep subjects)相關還是與淺顯的主題(shallow subjects)相關呢?
- 我不能告訴你這個問題的答案。我覺得這是錯誤的。
本文鏈接:http://m.95time.cn/design/doc/2008/5693.asp
出處:譯言
責任編輯:bluehear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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